五邑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五邑大学地处中国第一侨乡江门市,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于 1985 年设立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珠江西岸最早建设以工科为主 的本科大学,于 199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接收港澳台侨学 生、国际学生资格和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 格,2017 年成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 1000 余亩,总建筑面积近 70 万平方米。环境
优美,基础设施齐全,办学条件良好。学校面向全国 24 个省区市、港 澳台地区招收本科学生,面向国内外招收研究生。现有各类在籍学生 2.4 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近 2 万余人,研究生 1000 余人。
学校现有 10 个省级重点学科,7 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3 个二 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 5 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硕士授权覆盖学校所有
理工科专业。学校在“校友会 2020 中国应用型大学排名 20 强”,自
然指数排名持续攀升,最新内地高校排名第 106 位,省内排名第 11 位。
学校研究生的培养力量雄厚。
在师资条件上,拥有专任教师 1100 多名,其中 45 岁以下占 66%,
生师比为 16:1,博士学位专任教师占比 51%,博士生导师 68 人,有 3
位双聘院士和 1 位韩国院士(全职),国家级、省级人才 49 人,受省
级以上荣誉表彰的教师 67 人。此外还选聘了近百名具有较强的解决复 杂工程问题能力的企业导师参与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工作。
在培养硬件上,学校在校内建设了约 4 万平米的科研实验室,设
备资产近 6.6 亿元,学校拥有省重点实验室 1 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1
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7 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2 个、省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 1 个、省级文艺评论基地 1 个、省级区域产
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中心 1 个、市厅级科研平台 58 个。在校外建设了 二十余个研究生工作站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3 个博士工作站及博 士后创新基地,2 个院士工作站。
学校着力在生物医药、新材料研发与应用、智能制造等领域构建 了“华南生物医药大动物模型研究院”、“数字光芯片联合实验室”、 “江门市大健康国际创新研究院”、“纺织新材料粤港联合实验室”、 “江门市海洋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服务地方经济 社会高质量发展。
优越的培养条件有力保障了研究生质量,在每年教育厅对硕士学 位论文的抽检中结果均为合格,三年来学生发表 SCI 一、二区的高水 平论文达到 100 余篇。
学校在研究生培养上不断加强的开放合作是近年来的亮点。一方 面与国内的广东工业大学、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等多家高校培养 博士生,另一方面每年公派几十名优秀研究生赴美国、英国、德国、 澳大利亚、日本、韩国、香港、澳门等国境外高校进行联合培养,如 罗格斯大学、马凯特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伍伦贡大学、英国利 物浦热带医学院、德国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日本山梨大学、韩国首 尔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澳门大学等等。特别是进入“十四五”发展 阶段,学校通过与广东省科学院携手开展全方位合作来打造特色发展 空间,双方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成为构建紧密协同关系重要的出发点 和立足点。
2022 年,五邑大学计划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 600 名,
其中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 200 名,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 生 400 名(详见《五邑大学 2022 年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 业目录》、《五邑大学 2022 年攻读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合并简称《专业目录》),实际各专业招生人数可根据教育行 政部门最终下达的计划指标以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工作在 9 月~10 月 进行,录取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一)全国统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 良好,遵纪守法,符合规定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 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 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 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
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 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 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
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包括《入伍 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 符合教育部推荐免试规定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 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 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3. 推荐免试生的报名、复试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级相关文件要求另 行安排。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请按教育部公布的时间 2021 年 10 月 5~25 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 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 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 信息。
网上报名之后,考生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省、市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具体确认工作根据所在省、市 招生考试机构安排执行)。
1. 全国入学统一考试(初试)
预报名: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 网上报名: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
打印准考证: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考研初试:12 月 25 日至 27 日
2. 考试科目为 3~4 门。考试科目设置详见我校的《专业目录》。 其中的政治、外语、数学(除数学专业外)由国家考试中心命题;专 业课程则由我校自行命题,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选定具体科目。
3. 考生填报志愿时,请写明报考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及导 师。
4. 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 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校不再另寄发成绩通知单)。
我校在学校网站公布复试要求。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自行下载打 印《复试通知书》。具体说明如下:
1. 各招生院系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2.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养 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 权重等信息见各院系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
3. 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 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 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 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 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提 前 按 要 求 进 行 学 历 或 学 籍 认 证
(http://www.chsi.com.cn),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上述证件 的复印件复试时交复试院系存档。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 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曾受到公安机 关处理者视同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 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 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所在单位的人事(政 工)部门加盖印章。
5.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6. 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 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 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 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根据公平、公开的原则,拟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先由各院(部)招 生领导小组提出,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报上级主管 部门批准。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初试、复试和体检合格, 原则上优先录取。凡报考我校的考生若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 录取,我校负责在校内相近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或向兄弟院校推荐。
全日制学生学费标准为 8000 元/生/年。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第一志愿录取的研究生获得一次性奖励
8000 元(以推免资格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获得一次性奖励 10000 元)。
2. 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6000 元/生/年,覆盖面 100%,具体发 放细则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3. 学生每年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标准为 20000 元/生/年,以国 家下达指标为准,具体评选和发放细则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4. 学生第一学年享受国家学业奖学金,4000~6000 元/生,以推
免资格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国家学业奖学金标准为 10000 元/生,学业奖 学金覆盖面 100%。具体评选和发放细则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5. 企业、社会团体、港澳台同胞和华侨等在校设有奖助学金。具 体评选和发放细则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6. 优秀学生经选拔后获得公费全额资助国境外高校学习半年至 一年的机会。具体实施则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7.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还可以承担学校 提供的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工作,按学校核定工作量发放相关津 贴。此外,研究生导师亦提供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8. 学生进入校政行企共建的研究生教育示范基地(工作站)开展 实践,每月可享受 1000~4000 元的生活津贴。
9. 免费提供住宿(带空调 4 人间)。
本招生简章由五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且以教 育部当年的招生文件规定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 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